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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动!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开始啦

行业动态2020-12-21





  为进一步强化省重点建设项目在扩大有效投资中的压舱石作用,切实完善项目管理体系,谋划2021年度计划盘子,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工作原则

  1、项目应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符合“十四五”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

  2、项目必须具备重大性,投资规模较大;具备引领性,对全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具备先进性,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技术领先;具备效益性,项目的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好。

  3、项目符合《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认定标准(暂行)》,达到必要的前期工作深度,能够尽快推进实施。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原则上必须已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已获得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已获得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且已获得规划选址、用地(用海)、能评等行政许可,并能在2021年内开工建设并完成较大实物工程量。申报省重点建设预安排项目的,必须已获得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投资主管部门已受理项目申请报告或已获得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能在2021年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4、体现奖优罚劣原则,计划安排指标与往年项目推进情况挂钩。



项目范围

  2021年新增申报项目和2020年拟结转项目,需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大局,主动对接“十四五”规划,积极支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突出“补短板、增动能、惠民生”,聚焦三大工程包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兼顾争取国家用地计划指标项目。



交通建设工程包

围绕构建“三个1小时”交通圈,重点支持机场、高铁、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省道、骨干航道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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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工程包

围绕提升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优先支持未来社区(城市更新)、亚运场馆及配套、教育文化、医疗设施、卫生防疫、乡村振兴、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特高压、清洁能源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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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与产业工程包

围绕强化创新驱动、打造科创高地,聚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主要支持省市长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落实,抢抓新基建建设机遇,重点支持5G网络、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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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争取国家土地计划指标要求的市县独立选址的水利、交通、能源类项目。

  涉密项目、未被列为省市县长项目或重大产业项目的一般产业项目和特色小镇、集聚区、开发区、产业园、创业园、综合园区等打捆打包、实施主体不明确、无法取得赋码的项目一律不纳入申报及结转范围。



工作要求

统一填报标准

  项目单位在申报时,须在“浙江省重大项目库”(网址:http://zdxm.fzggw.zj.gov.cn/)中本单位账号下提出新增或结转项目申请,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年度投资和形象进度计划,并对项目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进行承诺。

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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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新增的项目,在填写项目赋码等基本信息的同时还需将批复文件一并上传,并将有关信息发送至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初审。

年度计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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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目的年度投资和形象进度计划主要包括2021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建设任务、到2021年底项目主要部位的形象进度情况等内容。

逐级审核把关

  各设区市、省级有关单位对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进行承诺,及时通过“浙江省重大项目库”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我委终审,并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正式申报文件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的项目须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

明确时间要求

  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和预安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张光年

  电 话:0571-87056209





供稿:基综办

编辑:潘心雨

责编:冯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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